2014年8月6日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印發(fā)《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標責任考核評估辦法》的通知。通知中指出:要建立健全二氧化碳強度降低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制度,并將二氧化碳排放強度降低指標完成情況納入各地區(qū)(行業(yè))經濟社會發(fā)展綜合評價體系和干部政績考核體系,是強化政府責任,確保實現“十二五”碳強度降低目標的重要基礎和制度保障。
2017年12月20日,全國碳排放交易體系正式啟動。建設全國碳排放權交易市場是利用市場機制控制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推動綠色低碳發(fā)展的一項重大制度創(chuàng)新實踐,是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踐行“創(chuàng)新、協(xié)調、綠色、開放、共享”新發(fā)展理念的一項重要舉措。
2020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頒布碳排放權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為我國的碳交易管理提供政策支持。